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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招生网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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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怎么样

作为辽宁科技大学的学生,我认为我们学校在二本里是不错的。

住宿条件:

这是我们报考大学时最喜欢关注的点,学校的宿舍有三个。但是都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床位和寝室都是学校安排好的。

一个位于学校外面的龙源公寓,另外两个在校内的东西两边。论宿舍条件是校内的更好,拥有上床下桌,但是没有*的卫生间和阳台,每层楼都会有一个很大的公共卫生间。我住的是校外的龙源公寓,所以更了解,住在龙源公寓的学生每天上学都要走过一条美食街,再一起挤着过一个天桥通往校内。新生入住龙源公寓都是六人寝,是上下铺,一共只有两个桌子,男生大部分会住在四人寝,女生就住六人寝。都会有*的卫生间和阳台。

住在校内会有良好的住宿环境,住在校外可以有很多美食选择。学校附近有万达广场,附近的公交也很便利,平时不会无聊没地方去。

食堂:

每一个宿舍区都会有一个食堂,校内有绿茵食堂和桃园食堂,好吃的有很多而且价格还便宜,早餐选一些粥和包子或者饼5元左右,午饭8到12元,晚饭8到12元,学校附近水果会比较贵。我比较推荐绿茵食堂的麻辣拌,桃园食堂的混沌和钵钵鸡。离教学楼最近的是桃园食堂,所以中午下课点人会很多的。

校外有龙源食堂,食堂有三层楼,自选、冒菜、早餐、面条、螺蛳粉、汉堡、火锅,你能想到的美食它都有。校外宿舍的门口还有一条街的美食,食堂吃腻了也可以换换口味。早上上学的路上会有许多人出来摆摊卖早餐,包子、饭团、煎饼果子,早起上课几乎不会饿着肚子。

运动设施:

学校里面还是很大的,有一个大*场可以升旗和运动会使用,东边有一个运动场可以用来踢足球,西边有一个篮球场。还有羽毛球馆、排球馆等。

学校环境:

学校坐落于辽宁鞍山立山区,有着“共和国钢都”、“*钢铁工业摇篮”的美誉,比不上沈阳和大连,但也有着不同的韵味。学校占地184余万平方米,学校南面是一座山,可以从校内爬山。学校附近就有万达广场、银行、医院等设施,有直达的公交车可以坐到火车站或者是千山景区,最近也新建了罗森。

就业前景:

国有企业占比约为30%,其他企业占比约为70%;从行业类型上看,毕业生就业最集中的行业分别是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别占比31.38%、17.73%、16.32%;签约我校毕业生人数较多的企业大多涉及钢铁、化工、采矿、金融等行业。

如果成绩允许,可以先报沈阳或者大连的学校,每个学校都有好有坏,只要自己努力可以同样出彩。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是:0412-5929096,0412-5929092。

辽宁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1、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校园占地面积184.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现有专职教师122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为89.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比为5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23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972.8元;图书188万册,生均图书71.1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4或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宿舍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2、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各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4、收费情况: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5、奖助*等助学措施:*奖学金:由中央*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标准为:8000元/年/生。省*奖学金:由省*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标准为:8000元/年/生。*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年/生。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标准为: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辽宁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最高12000元/年/生。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录取办法: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辽宁科技大学学科设置及特点

辽宁科技大学是省属本科高校,设有学院19个、教学部1个和工程训练中心1个,共办本科专业67个。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研究生推免权、博士招生“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资格。

学校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等12个,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省重点支持专业、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44个;*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等179门。

学校拥有全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首创的焦化、耐火材料学科填补了*冶金教育史上的空白,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为“辽宁省一流学科”,冶金工程学科为辽宁省特色学科。工程学学科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185—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3平方米;生师比18.4:1;专任教师1164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531.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331.8元;图书178万册,生均图书73.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各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不设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据计算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冶金工程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原则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本科专业设置如下: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等助学措施

*(省*)奖学金:由中央*(省*)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年。

*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年。

*助学金:由中央、省和市三级*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属学校*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标准:1000-10000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8000元/年。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冶金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符合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入学条件前提下,可自愿选择申请赴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攻读第四学年课程。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冶金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德、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省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艺术类: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如在辽宁省招生的动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表演、音乐表演等专业采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投档条件。

辽宁省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门化等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专业为表演,专业方向为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表演。

其他省份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门化等,以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4.高职升学:考生取得录取资格,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规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高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退役士兵高职升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高职升学考生的录取工作按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政策执行。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份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政策。

6.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按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招生省份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以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定为学校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

在第一批、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且不分文理的省份,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在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冶金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实行在有专业志愿情况下“分数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或选择物理学科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或选择历史学科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招生省份有统一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与上述学校录取原则不一致时,以招生省份的原则为我校的录取原则。

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有关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7.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8.*、网址

招生*:0412-5929092/6

*:a5929096@126*

网址: **ustl.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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