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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异地公积金*进度查询怎么查异地公积金*进度查询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异地公积金*进度查询怎么查异地公积金*进度查询

异地公积金*进度查询怎么查

一、异地公积金*进度查询怎么查

异地公积金*进度这样查:

1.登录所*的公积金当地*

2.支付宝

3.微

【拓展资料】

1.以电脑:联想拯救者Y7000,Winds10/浏览器:10.8.4506.400为例:

打开浏览器理中心,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例,点击进入【账户查询】,按下图中红框证号。在【验证码】这个框里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自己的公积金状态及账退出自己的账号哦。

2.以苹果11、ios14.7.1、支付宝10.2.36为例

打开支付宝,找到【市民中心】,去选择【公积金查询】,登陆需要人脸识别认证。

3.以苹果11、ios14.7.1、微信8.0.16为例

打开微信,在微后点击【支付】,进去,找到【热门服务】中的【公积金】选项,进去后选择最上面的官方公积金查询。

公积金异地*政策的实施

一是政策壁垒,公积金归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配,所以地区间协

第二个是利益壁垒,有些地区的公积金是用来支持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棚改房的开发*,每个地方*都不希望自己的资金积金异地*想要真正落实,这两个壁垒必须要突破。

以湖南*沙市为例:

2014年10月13日起,株洲市对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作出调整满半年,即可在株洲申请公“湘五条”相关政金管理中心就于7月29日下发了积金异地个人住房*

10月30日湘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湘建房〔2014〕144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经报上级监管部门批准,对的有关政策作出了调整,其中第一条就是恢复部分省内城市公积金自通知关于“省内公积金异地*”具体内容、望、浏、宁)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自住房的异地*业务,异地*心*政策执行。

二、哪里查询公积金*进度

查询公积金*进度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通过电话查询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了解*审批情况。

具体方法是:

1.进入市中心网站,在首页站内导航里选择“互动参与”的“个人查询”一栏;

2.在跳出的“个人公积金余额及*办理情况查询身份验证”页面中,输入借款人的个人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码)以及查询密码后登录查询系统;

3.在“公积金在线查询”页面中,选择“*审批情况查询”,查询系统就会显示出银行报送的日期、市中心办理情况等信息。

若查询系统提示“查无此人”,有三种可能:

1.是银行尚未将*申请资料报送市中心;

2.是市中心已将*申请资料退回银行;

3.是该笔*已发放。

三、怎么查看公积金提取进度?

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打开进入首页,打开城市服务按钮,进入下步*作。

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作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最后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四、公积金*进度查询如何查

1、公积金*进度的查询方法。网上查询方法。登录办理公积金*的委托银行的网上银行查询;通过电话联系公积金*委托银行的客服人员查询;自己带上相关的资料前往公积金*业务经办行的营业网点查询;带上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2、公积金*查询。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的“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公积金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3、*行网银查询。借款人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上银行。借款人在网上银行各种信息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栏目即可查询。

异地公积金*进度查询怎么查异地公积金*进度查询

上海公积金异地*进度查询不到

如果办理的是异地公积金*,想要查询*进度的话,你可以直接联系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然后进行查询。

公积金*进度,一般是提交资料7个工作日左右可以查到*进度,关于公积金*进度的查询具体如下:

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大多数银行的月供卡开通网上银行后,就能在网银上查询到房*还款记录和*余额;

通过电话银行955*,通过银行人工客服查询;

去查询个人征信的机构,打印一份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也会显示*余额。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放发*的个*中心,找经办客户经理查询;

如果你清楚知道利率调整的时间,也知道你当期执行的利率,你也可以自己下一个专业的*计算器,自己推算月供。

异地公积金*审批进度怎么查询?

查询异地公积金*进度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通过电话查询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了解*审批情况。第二种具体方法是:进入市中心网站,在首页站内导航里选择“互动参与”的“个人查询”一栏;在跳出的“个人公积金余额及*办理情况查询身份验证”页面中,输入借款人的个人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码)以及查询密码后登录查询系统;在“公积金在线查询”页面中,选择“*审批情况查询”,查询系统就会显示出银行报送的日期、市中心办理情况等信息。若查询系统提示“查无此人”,有三种可能:是银行尚未将*申请资料报送市中心;是市中心已将*申请资料退回银行;是该笔*已发放~

异地公积金*进度查询怎么查

异地公积金*进度这样查:

1.登录所*的公积金当地*

2.支付宝

3.微信

【拓展资料】

1.以电脑:联想拯救者Y7000,Winds10/浏览器:10.8.4506.400为例:

打开浏览器,搜索自己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例,点击进入【账户查询】,按下图中红框所示输入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及身份证号。在【验证码】这个框里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自己的公积金状态及账户余额,查询完毕后记得退出自己的账号哦。

2.以苹果11、ios14.7.1、支付宝10.2.36为例

打开支付宝,找到【市民中心】,点击进去找到【公积金】,点击进去选择【公积金查询】,登陆需要人脸识别认证。

3.以苹果11、ios14.7.1、微信8.0.16为例

打开微信,在微信右下角中找到【我】,然后点击【支付】,再找到【城市服务】,点击进去,找到【热门服务】中的【公积金】选项,进去后选择最上面的官方公积金查询。

公积金异地*政策的实施存在两大壁垒:

一是政策壁垒,公积金归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配,所以地区间协调有一定的制度障碍;

第二个是利益壁垒,有些地区的公积金是用来支持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棚改房的开发*,每个地方*都不希望自己的资金被他人使用。所以,公积金异地*想要真正落实,这两个壁垒必须要突破。

以湖南*沙市为例:

2014年10月13日起,株洲市对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作出调整,其中规定,在省内缴公积金满半年,即可在株洲申请公积金*。而早在8月11日“湘五条”相关政策出台之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于7月29日下发了《关于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的通知》。

10月30日湘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湘建房〔2014〕144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经报上级监管部门批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作出了调整,其中第一条就是恢复部分省内城市公积金自住房异地*业务。通知关于“省内公积金异地*”具体内容:恢复办理省内其他中心(含长、望、浏、宁)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自住房的异地*业务,异地*政策参照长沙中心*政策执行。

公积金*进度查询怎么查

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主要有5个:

1: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

2:当地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

3:全国陆续开通12329声讯*查询。

4:相关公积金网络查询接口。

5: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扩展资料:

(1)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2015年1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3)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除外其它各地(个别除外)均已实现公积金网络查询。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法律主观:

一、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可凭有效资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应当予以核实,并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填好缴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由单位专管员核实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予以确认。

(二)改制、破产、注销企业的职工,原单位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凭工商注销登记证明或改制、破产文件,可由原单位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实盖章。

(三)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五)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二、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

(一)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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